评论:别指望高纸价“治愈”过度包装
别指望高纸价“治愈”过度包装
张涛
过度包装成为顽疾,关键在于有利可图,无章可循。有关部门还应加快立法步伐,打破利益羁绊,加大生产者责任,提高过度包装成本,将其关进法治笼子,引导商品包装回归绿色消费
近段时间以来,不少生产厂家和电商都在为“纸”发愁。国庆、中秋等节假日,产品销售迎来黄金期,但“疯涨”的纸价不仅抬高了成本,一些商家甚至面临着包装纸箱短缺的窘境。此前每到中秋时节,以月饼为代表的“豪华”包装常常引发人们的讨论。此番纸价的上涨,能否终结过度包装成为业内关注的话题(10月9日《工人日报》)。
一直以来,对商品进行过度包装的现象备受诟病,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,诱发社会奢侈风气,而且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。有调查表明,目前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家庭生活垃圾的10%以上,其体积则构成家庭生活垃圾的30%以上,每年包装废弃物总量达1.5亿吨,其中70%以上是过度包装造成的。
近一年来,国内瓦楞原纸的价格暴涨了七成,纸板纸箱价格也普遍上调7%到30%。业内人士预计,此次市场波动远未结束,原材料还会大幅上涨,并可能造成原材料更加紧缺。不过,指望高纸价“治愈”过度包装顽疾恐怕过于乐观。羊毛出在羊身上,当商家自行消化不了纸盒价格上涨部分,其完全可能选择上调商品价格,把压力转嫁给消费者。有包装企业坦言,业务量并未受到影响,“商家不大可能因为这点成本降低包装水平”。
过度包装之所以成为顽疾,关键在于两点。一是有利可图。一些消费者好面子、爱虚荣、讲气派,盲目追求“高端大气上档次”的商品包装,认为包装越豪华,送礼越有面子。商家抓住这种畸形的消费心理,在包装上大做文章。同样的商品,换个豪华包装价格就能翻上几倍,过度包装带来的“一本万利”让许多商家乐此不疲。二是无章可循。目前,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过度包装的法律,相关规定散见于一些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大都是原则性、倡议性条款,缺乏具体的操作性。虽然前些年出台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——食品和化妆品》,但适用范围有限,且没有详细规定处罚标准。
遏制过度包装,不能仅仅靠商家自律。在倡导健康消费观念和保护环境意识,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过度包装的同时,更重要的是通过立法规范包装行为,加大生产者责任,提高过度包装成本。在美国、日本、加拿大等国家,相关法律对商品包装的体积、重量、包装空间、包装层次、包装成本等方面作出了细致而明确的规定。德国《包装条例》还规定,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%以及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的30%,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“商业欺诈”。法国则要求由商品生产者负责回收商品包装,通常可以采用押金制的办法委托有关商业机构回收包装。为了便于回收,生产者往往主动选择使用材料少、容易回收的包装设计。
反观国内,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》2008年就公开征求意见,但至今尚未出台。目前仅上海、广州等少数城市,针对过度包装出台了带有处罚规定的地方文件。高纸价治不了过度包装,有关部门还应加快立法步伐,打破利益羁绊,把过度包装关进法治笼子,引导商品包装回归绿色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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